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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职工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通知

来源:石家庄经济学院人事信息网  作者:仁杰  发布日期:2009-12-15 17:19:32  点击:[]

石家庄经济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

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2009年即将过去,在这一年里,广大教职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为激励教职工奋发上进,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进行2009年教职工考核和评选先进工作,并要求于12月30日前完成。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单位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工作要按照《石家庄经济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石经院〔2000〕1号)文件精神,按分类考核的要求,根据教职工的岗位性质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对“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教师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情况;实际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情况;业务水平以及在教学、科研中的成果和贡献。兼任党政管理工作的教师还要考核其承担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其它专业技术人员要依照各自不同系列的岗位职责与任务,从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履行职责的业务技能、完成任务的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实绩等。工人的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完成岗位任务和安全生产等。

二、各单位要把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依靠群众,严密组织,确保考核、评选先进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防止走过场。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优秀档次严格控制在本单位被考核人数的12%以内。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较差,按考核标准应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人员,要敢于打破情面,果断确定,不搞迁就照顾。

四、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应在考核为优秀档次的教职工中产生,比例控制在优秀档次的50%(机关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以总支为单位)。教师标兵的评选,由校考核领导小组在优秀教师中确定。

五、经济研究所、现代管理研究所、地球动力研究所、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所、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水资源实验室、网络安全实验室、光电技术研究所、博物馆、实验实践教学中心的教职工参加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的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

六、现在岗处级干部参加所在二级单位的年终考核和评选先进。已经离岗的处级干部参加原所在二级单位考核和评选先进。外派的处级干部由组织部组织考核。

七、先进集体的评选应在各二级单位的基层部门中产生。

八、年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提交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并填写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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