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评选办法》(党发[2023]1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评选范围及数量参照《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2023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名单请见附件2。
二、推荐名额
管理学院2人,其他学院(部)各1人。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请参照《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参照《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评选办法》执行,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和师德师风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择优推荐。
五、申报材料
(一)各单位于6月4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和《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推荐人选情况表》(附件4)(一式一份)。
(二)《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推荐表》(一式一份,经二级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附件5)。
(三)每位候选人要提交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题目小二号黑体、正文三号仿宋体,一式一份)(附件6)。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练,统一用A4纸打印。
(四)2024年6月4日17:00前,各单位将一览表(附件3)、情况表(附件4)、推荐表(附件5)、事迹材料(附件6)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431房间,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792496305@qq.com。
联系人:李老师,谭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208055
河北地质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