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对我校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评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推评主要工作及有关规定
(一)学校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职改办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的范围内,开展主系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自主评审与申报资格审查工作;辅系列人员,仍按原渠道申报,由相应主管部门评审;人事代理人员,根据河北省文件精神,通过学校统一推荐进行申报,依岗位性质和职称系列按照全校评审程序进行。
(二)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全面负责职称评审工作,以及协调处理职称评审工作中出现的临时性问题、受理举报信息及制订突发事件的解决。学校将根据河北省有关文件要求和职称评聘委员会审议结果,结合我校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及结构比例,按照满足条件的申报人员总数下达控制比例。
(三)2025年职称推评工作,要严格执行《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23〕18号、《河北地质大学职称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版)执行。推评工作按照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学校资格复审、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下达推荐评议指标、各二级推荐委员会评议(推荐排名)、学校评审(推荐)的程序进行。
(四)各级委员会要按照“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规范职称评议、推荐程序和行为,严格审核把关,并参照学校要求的程序、原则进行推荐。凡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需向专技岗位所聘二级单位申报。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个人基本情况摘录表》、《任现职以来师德和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诚信承诺书》、40周岁以下教师还需填写《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兼职岗位鉴定表》。
2.各二级单位组成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本单位申报人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二级单位量化考核、排名推荐,推荐排序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天。
3.二级单位职称推荐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政治表现、师德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排名(标准见《河北地质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计分办法》)、并向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推荐,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需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个人基本情况摘录表》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五)建立申报材料审核责任制,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学校组织职称申报审核工作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的,校内通报,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0号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相关政策说明
(一)关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中任职资历、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业绩材料有效时间问题。
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截止时间按2025年12月31日计算。参评人业绩成果有效时间截至2025年8月25日(今年申报通过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二)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范围
1.河北省教育厅2025年认定核心期刊论文范围。
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和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间对应的核心期刊目录版本为准)
(三)关于代表成果登记的问题
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职称评审中各评审委员会全面试行代表作制度,评审时应注重论文、教学科研成果、作品的质量,淡化数量要求。
代表性成果提交数量为8项,且摘录表中所列项目要符合《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23〕18号、《河北地质大学职称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版)。
(四)关于参加学术会议支撑材料的问题
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按中国科协最新全国一级学会(名单可见:https://www.cast.org.cn/qjkx/kxjg/qgxh/LK/index.html)举办的全国性学会学术年会为准,普通的研讨会不算,国际会议参照此会议规模进行认定。支撑材料为:大会主(分)会场主旨报告或特邀报告邀请函(盖章版)、大会会议手册,报告内容,现场报告照片等。
(五)关于发明专利支撑材料的问题
发明专利须附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登记费收据、专利登记手续、专利证书等,成果转化、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按照河北省该系列终审委员会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申报材料学术规范性的问题
按照河北省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个人和单位共同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负首要责任。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并记入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
申报职称评审时,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论文查重系统进行论文查重。学校将统一组织论文查重,查重结果反馈至各级推评委员会,经各级推评委员会认定和查重结果复议后,重复率超过30%的,所提交论文材料将不予认定,重复率超过50%的,取消当年度职称申报资格。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学术不端情节严重者,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关于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
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和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要求,对于获得博士学位并初聘中级职称的人员,申报职称晋升时,其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业绩成果须达到我校评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次职称申报线上线下同时申报,并增加所在二级单位评价一项:在满足其它评审条件同时,增加“单位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其中申报职称人员需达到良好及以上。
(二)科研人员出国承担重要科学研究任务在符合条件且认定通过情况下,在其职称评审中可减免出国期间相应教学工作量。
(四)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校内推评工作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总体安排:
9月30前完成中级、高级校内推评结果上报备案等工作。
11月底前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完成高校教师系列评审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组建二级推荐委员会,向人资处提交本单位推荐方案(8月28日完成)
(2)对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职工申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收集纸质版和电子版基本情况摘录表、支撑材料原件等,并对个人基本情况摘录表进行公示(8月28日完成)。
(3)各二级材料审核小组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果公示(9月5日前完成)。
(4)学校材料审核小组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复核(9月11日前完成)。
(5)召开职称评聘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资格审查情况、指标具体分配情况,计划校内推荐情况进行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9月15日前完成)。
(6)二级推荐委员会根据划定指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会议,会后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9月20日前完成)。
(7)学校推荐委员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会议,并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9月25日前完成)。
(8)河北省职称评审系统填报(9月30日前完成)。
(9)与省人社厅专技处沟通,抽取评委,组织、召开“河北地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职称评审会”,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11月20日前完成)。
相关材料见附件
五、材料报送要求(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线上申报-智慧地大-职称评审平台)
(一)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8月28日(9点-17点);
(二)材料提交地点:辅系列交到行政楼307房间(人力资源处职称科),主系列人员交到各二级单位(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学生思政人员交学生工作处;
(三)提交内容:将《个人基本情况摘录表》1份(含电子版,以个人姓名作为文件名)、《个人基本情况摘录表》中所列成果原件、《任现职以来师德和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诚信承诺书》、40周岁以下教师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兼职岗位鉴定表》。
(四)材料要求:
1.《个人基本情况摘录表》由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位证、毕业证原件不收取(申报教师系列人员核验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人员摘录表中二级单位推荐排序必须填写并在本单位公示。
3.《个人基本情况摘录表》中所列成果原件:获奖及荣誉称号原件、科研项目立项、结项材料,论文、论著原件,英文期刊检索报告,美术作品、发明专利、科研经费本等原件。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发现缺失材料,不再电话通知补充,按无效成果对待;
4.提交材料装入结实袋子中,并在袋外显著标明姓名、二级单位和拟申报职称。
河北地质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