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教人﹝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德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
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师德水平,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师资队伍“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底线意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学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坚持价值引导、师德为上、以人为本和改进创新的原则,不断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广大教师要增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充分认识自身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要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要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要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二、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
(一)制订师德教育培训计划
学校负责教师发展培训的相关部门要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摆在教师培训工作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要把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要建立健全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研究生导师、辅导员上岗师德教育制度和教师日常师德教育制度。加强师德教育课程建设,精心设计师德教育载体,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 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制度
学校每年定期统一组织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教师同时签订师德承诺书,引导新教师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老教师光荣退休时,举办荣休仪式,用他们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在职教师。
(三)加强师德教育骨干队伍建设
学校建立“师德教育人才库”,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对师德工作管理者和培训者、德育工作者等师德建设骨干教师进行师德教育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师德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
(一) 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内容,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师德巡回报告等形式,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以及学校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师德标兵和教师标兵评选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的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营造崇尚师德、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 集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
学校确定每年9月份为“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集中开展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核心的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并在9月10号教师节举办新教师入职宣誓、老教师荣休仪式、师德标兵表彰、教师节慰问、座谈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通过培育、树立、宣传、推广教师先进师德典型,集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弘扬新时期我校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
四、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和约束激励机制
(一) 制定师德考核办法
学校把师德考核列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结合实际制订师德考核实施办法。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
(二) 考核方式
教师师德考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教师述评、自评,学生参与测评、同事互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通知教师本人,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三) 考核结果的使用
1.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
2.完善激励机制,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对师德表现优秀的,学校将通过师德标兵、教师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予以表彰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优秀的,在人才项目选拔推荐、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选培中优先考虑。
3.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用高一等级岗位、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况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聘岗位等级待遇标准。
五、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
(一) 加强教学督导,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政治导向
严格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兼职规范等,将师德师风纳入“学评教”的重要内容。加大教学督导力度,教学督导不仅要对课堂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材等开展评价监督,更要对课堂教学中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价把关。
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日常检查,通过校领导听课、教学质量检查、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以及督导专家座谈会等形式,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价把关,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正确政治导向。
(二) 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制度
对教师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影响的事件,各单位要及时向人事处报告。经学校核实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 建立健全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
各单位要通过教学督导、学生评议等途径,及时把握每位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的工作情况。学校将定期分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对策措施。
(四) 建立健全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各类违反师德的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遇到影响较大的突发师德违规事件,相关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置,党委宣传部要及时与上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沟通,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 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学校将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学生家长和社会相关单位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学校设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六、建立健全师德惩处和问责机制
(一) 严肃查处违反师德的行为。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触犯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红七条”情形的教师,学校将在第一时间组织调查,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处分。对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撤销其教师资格。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二) 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各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检查机制
每年末学校开展师德建设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教师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存在违反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的“红七条”的情形。着力围绕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对于在师德建设工作中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师德问题较多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八、建立健全师德建设保障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指导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相关政策的制定、贯彻、落实和检查督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的落实督办。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共同承担起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
(二) 严格队伍管理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加强在新教师招聘录用、人才引进中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在注重教师任职学历标准、教育教学能力要求的同时,对教师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和心理健康进行深入评估考察。严格各类学生导师的选拔,把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作为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等遴选评聘的首要标准。学校将把教师参加师德培训记录、师德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总结等情况及时归入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 设立师德建设专项经费
学校将设立师德建设经费专项预算,为师德建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专项预算主要用于师德培训、表彰奖励、专题教育、专项活动、档案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