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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石家庄经济学院人事信息网  作者:仁杰  发布日期:2010-03-24 17:10:11  点击:[]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号)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选拔推荐人选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人员。

(二)选拔条件。选拔推荐人选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20号)文件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执行。

二、选拔推荐程序和申报材料内容

(一)推荐申报人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推荐,具体程序是:申报人员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并按申报表格要求如实填写上报。

(二)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2010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两表可从网上下载,网址是www.he.lss.gov.cn)。

2.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基本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左侧装订。

四、有关要求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开发,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设区市和省直归口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省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推荐, 对选拔推荐的每个步骤和环节,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二)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选拔推荐,切实把那些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贡献大、业绩突出、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五、其他

请各单位按照选拔程序和申报条件向学校推荐;学校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评议后向河北省教育厅推荐1名。

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时间限定在2010年3月26日上午12时前,交人事处王茹琚、李仁杰同志,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报送材料要求:1、各校报送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时,要按照原件名称和数量打印目录;2、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按照以下顺序从左侧装订: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荣誉证书、其它)、论文论著,并逐份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3、报送《申报2010年度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表一览表》和《专家呈报表》(word格式)时,需拷盘或发到sjyrsc@sjzue.edu.cn

附件:

1、专家情况登记表、 申报2010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下载

2、中办发〔2004〕20号文件下载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0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2010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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