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外[2010]24号)文件要求,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与我省继续合作实施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为做好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我校各项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不受影响情况下,认真组织,积极申报。我校将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批准上报推荐的程序进行。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申请人名单和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报人事处师资科。咨询服务:廖亦斌 李仁杰;电话 87207567 8720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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